我的朋友都到了经理级别,都拿了一万块的工资,但还是有人说这是骗人的。为什么?

非法MLM与合法“直销”

(引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些专家都表达了相同的观点:虽然多层次直销和非法传销往往只有一线之隔,很难管理,但多层次直销并不是造成市场混乱的罪魁祸首。相反,没有多层次基因的直销将不再是直销,许多直销企业和经销商将在这种强制性规定下转向“灰色管理”,造成更大的混乱。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指责业内人士“哗众取宠”,因为他们长期与市场打交道,更了解直销公司和经销商在做什么,在想什么。同时也要客观地看到,直销与其他营销方式最大的区别在于,直销员是消费者,也是经营者,他们的日常工作除了卖货还需要建立团队。两者的收入都是他们的辛勤劳动,而不是“不劳而获”。而且在正规的多层直销体系下,产品不会层层加价,正规直销公司的主流宣传也是“不打折,不降价”。

是的,没有多层次基因的“直销”将不再是“直销”,也就是说只要是传销,就一定是非法的,不存在合法传销的可能,也就是说不存在合法的“直销”。从字面上看,“多层次”怎么可能是“直销”?很明显是传销。现在只有正规的MLM公司和非正规的MLM公司。

有人害怕这些“直销员”转入地下,引起更大的混乱,这很可笑。1997年一刀切就是一个例子。

当然,建立一个团队是需要付出努力的,但是一旦几个高级销售总监完成,他就可以“不劳而获”,甚至可以按照安利的奖励条款继承。

我认为有必要对“直销”和“传销”这两个术语进行法律解释。而且很难。我建议不能简单用直销=传销的公式,虽然它们在英文里是一个词。一定要先分清两者的区别。我觉得直销是单级直销,有没有门店不是关键。MLM一定是多层次的,即使有店铺,产品质量有保证,也不能改变它的性质。

至于像安利这样的所谓“正规”MLM公司,产品价格不会层层加价。很简单,只是计算方法不同而已。它一直声称各级营销人员的奖金是总公司发的,不是从线下抽取的。如果下线的时候没有业绩,总公司会发下来吗?只是计算方法不同而已。根本原理是线下把大部分利润贡献给线上。

政府:不想立法?

(引用)当记者采访一位行业专家,抛出“政府根本不想对直销立法”的观点时,记者的手一抖,立刻,这简直被当成了行业的抱怨。因为,从2004年2月开始,我国直销立法相关部门出国考察、调研,召开局务、部务会议,多位部长级人物多次公开表示,直销立法正在按部就班地进行。据记者所知,法律草案有十几个。说政府不想立法,实在有失偏颇。然而,这种抱怨反映了业界对法律出台日期一再推迟的不满,以及来自政府各部门的不一致态度。

政府如何立法,确实是一件需要大智慧才能完成的事情。然而,虽然政府已经讨论了很多天,但我在与直销企业领导、直销人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沟通时,发现他们都一致认为,政府并没有完全认识到传销的根本问题。这从媒体报道的几次立法前会议的内容就可以看出来。各种信息,甚至完全相反的信息。也让我们看到了各种利益集团的博弈。一次次推翻,一次次修改。甚至安利一度提前庆功,最后也不得不收回。其实最重要的问题是是否允许传销。如果没有多层次,就不是传销,好像立法没有意义。如果允许,传销不就合法化了吗?

我认为在中国目前的社会、经济、思想环境下,还不能将传销合法化。安利是中国最大的经销商,必须从它开始。不允许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进行传销或变相传销。

安利为什么是金字塔式的传销?

安利承认是金字塔结构,但也说其他金字塔结构也存在于其他组织,比如军队,比如实际的公司。不也是总经理、副经理、部门经理、职员吗?

它说的看似有道理,但仔细想想,就能发现两种金字塔结构的根本区别。即一般经济组织的金字塔结构是稳定的,最底层的人数不会有太大变化。如果我们给这个结构一个任务,那一定是一个层层分解的任务。但是,安利的金字塔是无限延伸的。如果给它一个任务,它会找到尽可能多的下级来分解任务,而不是依靠现有的结构来划分和完成任务。当然,安利的金字塔是合理的,因为它是可变的。如果上层没有业绩,那么即使线下拉了好业绩,依然没有收入。

然而,当记者告诉他们,一些法律草案提交审议时,例如,“组织者在经营活动中招募人员,通过招募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网络的,将属于非法传销,参与者通过发展人员直接或间接推销商品计算提取报酬或给予其他经济利益的,将属于非法传销。”从他们的角度来说,如果法律真的是这样,那么中国的直销行业几乎全军覆没。但当记者继续问他们将如何应对时,大多数人选择了沉默,少数人仍然说:“我们该怎么办?”。

可见,组建团队和集体薪酬是中国直销员的主要收入来源。一旦生命线被切断,他们要么选择彻底放弃,要么只能在幕后操作。而且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一段时间内选择后者的人数会非常多。

店铺不是传销合法化的手段。

安利也承认,中国市场的“直销”与国外不同,即门店加业务员的模式。其实要么自己开店合法化。这家店不起到直销的作用,只是做展示和物流。据我实地调查,现场散户不到1%,成交额更是少得可怜,几乎不算。可以说安利是1997年被迫开店的,但这是一个错误。一方面,拥有门店的安利被“合法化”,另一方面,安利借助这些合法据点发展迅速。

当时政府要求MLM公司开店,是怕MLM公司出事,不会像一些皮包公司一样人间蒸发。但事实上,政府并没有考虑到传销最严重的后果。

安利的“直销员”还有另一种规避法律的方式,即每个“直销员”都具有独立个体经营户的资格,以代理人的身份与安利签订合同,而不是以员工或自然人的身份获得销售安利产品的资格。这个看似多余的动作,是为了让安利尽可能避免承担更多的责任。个体工商户可以发展团队,通过曲线达到搭建金字塔的目的。至少有100,000个这样的个体商贩被标记为经营日用品。他们没有什么店铺,大部分都在家里。这才是安利真正的销售终端!

“直销”与“三个代表”

我们党始终是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和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但是安利的发展方向和我们完全不一样,甚至完全背离,对中国的影响非常不好。

先进文化。“直销”文化不代表中国的先进文化发展方向,与中国的传统文化格格不入,也不代表美国的先进文化。虽然号称是美国方式的缩写。它的价值观不被美国人民接受。它最具煽动性,一方面挖掘人性中“恶”的潜力,一方面充分发挥“虚伪”。人们变得完全受利益驱动,却也用“环保”、“健康”、“享受”的美好想法欺骗自己。

“直销”对中国人的意识形态有着最恶劣的腐蚀作用,而且影响深远。目前,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转型期,旧的思想体系已经崩溃,新的思想体系尚未构建。“直销”文化将影响几代人!这是其他发达国家少有的恶劣影响。这对创建和谐社会是有害的。狂热的准宗教意识形态已经具有了“经济邪教”的性质。我之前讨论过,安利的“原罪”是无法通过法律规范来改变的。而我最关心的就是这方面。

先进生产力。“直销”是在经济社会中起辅助作用的非主流。不管在哪个国家,不管将来什么时候。越是发达国家,这种现象越少,这绝不是安利的最后一波经济吹嘘。它绝不是最先进的商业模式。安利从1997年开始的所作所为,从来没有遵守过现有的法律法规。立法之前,工商部门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无时无刻不在被违反,但安利也在努力往脸上贴金,赞助奥运会,上央视,办万人长跑健身赛,赞助失学儿童。万恶的安利公司试图通过这些绝对公益的活动掩人耳目。

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MLM,所谓的“直销”,从来都是让最底层的绝大多数买单,当炮灰,让金字塔顶端的“钻石”“翡翠”不劳而获。(不能简单的说他们不劳而获,还是要努力才能得到人,尤其是早期。)其对广大民众的经济掠夺是一目了然的。它不能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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