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缴纳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缴纳公积金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等城镇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如下:
1,保障,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更快更好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住房公积金在资金上为无房职工提供帮助,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对职工的互助性;
3、长期来看,每个城镇职工从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止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用于职工补贴。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已经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六)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没有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计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