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低收入家庭政策

2022年天津市最新低保标准如下: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980元,城市贫困人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840元,救助标准为每户每月294元。农村贫困人口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84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470元。农村特困人员每人年终一次性补助700元。天津市低保申请条件如下:

1,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天津市低保标准,家庭符合天津市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要求;

2.家庭成员必须是天津市常住居民;

3、家庭财产状况、家庭人均收入的认定符合天津市的有关规定。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是指国家对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的现金补助,以保证家庭成员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和职工工资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定期向同级民政部门通报地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情况。

下列三类人员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扶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金期满后未重新就业,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的工作。